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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遂宁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名的公告(2)

2020-11-18 19:52:40 遂宁人事考试网 https://sc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遂宁市人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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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。复检只进行一次,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
  2.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。具体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政治部负责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,经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,可在报考同一职位、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。

  七、公示

  经体检、考察合格的人员,由用人单位对外进行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职位、拟招聘人员姓名、性别、准考证号、学历、专业、考试成绩(含岗位能力水平测试、速录技能测试、面试和总成绩)、总成绩名次,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,公示期限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。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公示期满,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,一时难以查清的,暂缓聘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;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,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
  八、聘用

 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,签订合同并上岗试用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,并优先转聘为法官助理(聘用),待遇从优,具体可电话咨询;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

 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,不按时报到的,取消聘用。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(劳动)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(人事)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,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,取消聘用。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,概由本人负责处理;处理不好的,取消聘用。

  九、纪律与监督

 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。对违反规定的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;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,监督举报电话:0825-8093844。

  十、特别提示

  1.最近14天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考试期间有隔离观察需要的,不得前往考点。保持身体健康,配合考点防疫检查,并从入场到离场全过程正确佩戴口罩。凡未通过防疫检查的,一律不得进入考场。

  2.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、补充等事项,由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(http://www.snfy.gov.cn)公告栏及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,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。因报考者不主动、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,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递补、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
  3.请报考者确保在《报名及审查表》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、畅通。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,由报考者自行负责。

  十一、本公告由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

  政策咨询电话:0825-6804170

  监督电话:0825-8093844

  附件1:

  2020年遂宁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审查表.docx

  附件2:

  2020年遂宁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.docx

 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

  2020年11月3日

(编辑:Libin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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